給錢就能“撈人”?騙局!
輕信疏通關系能“撈人” 女子被騙近二百萬元
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葉作林、張丹羊 通訊員王靜怡、張毅濤)丈夫犯罪被捕,妻子聽說給錢可以疏通關系把人“撈出來”,但190余萬元的錢給出去了,人卻沒“撈出來”,方醒悟被騙。近日,廣州天河警方破獲這起詐騙案,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在警方的幫助下,事主被騙的款項被全數(shù)追回。
事發(fā) 丈夫犯罪被捕,妻子打聽“撈人”渠道
2019年8月,劉女士的丈夫因觸犯刑法被山東警方逮捕。為讓丈夫逃避法律制裁,劉女士四處打聽,試圖把人“撈出來”。
在這期間,劉女士接到一朋友電話,對方稱其哥哥陳某“有關系”,能把她丈夫“保釋”出來。一聽到可以“撈人”,劉女士馬上約見了陳某。一見面,陳某就和劉女士介紹,他有一個“很牛”的朋友陶某,以前在政府部門工作過,關系廣、背景硬、能“撈人”。見陳某說得非常篤定,劉女士深信不疑。
過了不久,陳某致電劉女士,稱“撈人”費用需要100萬元,而且給錢的事情要在37天內(nèi)解決,不然過了這個黃金時期再“撈人”就難了。并稱陶某做了20多年這種“撈人”的事情,大可放心。陳某信誓旦旦地保證陶某能把人“撈出來”,于是劉女士答應了陳某的要求,四處籌錢。
陷阱 給錢“疏通關系”為假,合謀設局騙錢為真
為了盡快可以見到丈夫,劉女士東挪西借,湊夠了100萬元。
2019年8月13日,陳某帶提著現(xiàn)金的劉女士去廣東佛山見了陶某。陳某和陶某打過招呼后,陶某向劉女士說:“我是看在陳某的面子才幫你的,‘撈人’后續(xù)還是要錢的,具體是多少錢我也不知道,我?guī)湍銌枂柹綎|那邊的領導吧。”
陶某當著劉女士的面打電話給“山東領導”,對方稱有錢就好辦事,他會處理好這件事情的。
劉女士把現(xiàn)金放下后,陶某叫劉女士在家等“好消息”。
“臨近中秋節(jié)了,你這邊要多出10萬元給山東那邊的領導送禮,錢到位了人就到位,趕緊把錢送過來吧。”
“上面需要資金打點,你再給50萬吧。”
……
錢一筆一筆地打過去,但“撈人”的事情卻沒有進展。劉女士不斷催促何時能放人,但陳某和陶某每次都以要給領導送禮、打點關系等理由,要求劉女士繼續(xù)給錢。從2019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間,劉女士先后多次共付給陳某和陶某190余萬元。直到2021年5月,劉女士丈夫的案子開庭審理判決了,劉女士才醒悟,這是陳某和陶某設計的騙局,自己被騙了。
抓捕 鎖定騙子藏身處,涉詐二人終落網(wǎng)
2021年12月,劉女士決定向天河區(qū)公安分局新塘派出所報警。接報后,新塘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調(diào)查工作。
經(jīng)向劉女士了解相關情況后,專案組立即進行排查,并固定轉賬記錄等證據(jù)。在進一步研判后,專案組逐漸掌握了嫌疑人陳某和陶某的身份信息。為了盡快給劉女士挽回損失,民警給嫌疑人打電話進行教育。隨后,陳某陸陸續(xù)續(xù)退還劉女士89萬元。
經(jīng)過深入偵查,專案組終于鎖定兩名嫌疑人在佛山的藏身處。今年2月7日,民警趕赴佛山開展抓捕行動,將陳某和陶某二人抓獲歸案。經(jīng)審訊,嫌疑人供認,向劉女士假稱認識人、有門路、能“撈人”,連哄帶嚇,合伙騙取劉女士的錢財。
目前,嫌疑人陳某和陶某已向劉女士退還全部詐騙款項,已被天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請廣大市民群眾增強法律意識,切勿觸碰法律的底線。司法機關始終堅持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打擊懲治各類違法犯罪,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觸犯法律難逃法網(wǎng),不要相信他人的“撈人”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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