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兵)近日,北京消費者張杰對記者反映稱,自己遭遇了手機“以租代購”陷阱。原來,張杰在某租賃平臺購買了一臺蘋果14Plus(256GB)手機,以租代購分期12個月,每期還款492元,已經還了7期。因個人疏忽,上個月未能按時還款,現已被強制要求買斷,買斷金額為7101元。已付的7期租金加上買斷金額,總金額達10545元,“這個價格已經大大超出這款手機在市面上的價格了。”張杰說。
手機“以租代購”是近年來一種新興的租賃模式。平臺方稱,這種模式不但使消費者能夠更快地擁有手機,而且比一次性購買更具吸引力。用戶每月只需要支付少量費用,即可擁有最新款或者更高端的手機。用戶還可以在租期結束后購買手機,不需要支付一次性高額的購買費用。
盡管許多人抱著短租一兩個月嘗鮮的心態(tài),但實際上大多數平臺默認的租期是1年及以上,且不能提前解約。逾期即買斷,不支付就面臨被起訴風險。這些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套路,讓許多年輕人深陷其中。
熱衷數碼新產品的北京市民高翔告訴記者,“以租代購”其實不劃算。“以蘋果15Pro(256G)手機為例,在人人租平臺上租完一年歸還的總租金是7091.95元,而該手機的市面價格為8999元,也就是說租一年的價格是買新的近八成!”記者了解到,該款手機如果在人人租平臺選擇租完12期即送的模式,總租金為11688元,這一價格已超過市面價格近30%。
對消費者更為不利的是,當手機租期到期后,如果被平臺認定為有破損或者耗損過大等情況,平臺將要求消費者買斷該手機。此外,記者在新浪黑貓投訴平臺上以“租手機”為關鍵詞進行檢索,發(fā)現有近3萬條投訴,涉及到期續(xù)租加價、買斷之后不解除監(jiān)管鎖、買斷價格遠高于市場價、暴力催收等。
近期,一些地方法院也發(fā)文提醒消費者,當下不少手機租賃平臺以“低月租”為噱頭,吸引消費者分期“租賃手機”,租金逾期后自動“由租轉售”,存在部分手機租金及費用標準超過法定最高利息標準、租賃過程未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等問題。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忠云認為,租賃平臺有義務準確完整地告知消費者“以租代購”模式的詳細信息,不能隱藏一些格式條款,要保障消費者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對于租賃逾期的情況,不應立即將原租賃強制轉換成售賣,應該給予消費者一定的緩沖期,同時價格也要公道合理。他還建議年輕消費者,要樹立量入為出的觀念,謹慎選擇“以租代購”。(文中張杰為化名)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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