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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中心城區(qū)揚塵治理有獎舉報的公告

    時間:2016-05-11 10:21:56|來源:駐馬店廣視網(wǎng)|點擊量:27487

    今年以來,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為鼓勵群眾監(jiān)督,形成全社會參與揚塵治理的濃厚氛圍,根據(jù)《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駐馬店市控制揚塵污染實施方案的通知》(駐政辦〔2016〕29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市大氣污染防治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決定設立舉報電話,實行市中心城區(qū)揚塵治理有獎舉報制度,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區(qū)域

    駐馬店市中心城區(qū)(驛城區(qū)、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市產(chǎn)業(yè)集聚區(qū)、城鄉(xiāng)一體化示范區(qū))

    二、舉報電話

    0396-2887966    15239606595

    三、舉報范圍

    (一)建筑施工工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工地周邊沒有圍擋的;

    2.場區(qū)內(nèi)道路沒有硬化的;

    3.場區(qū)內(nèi)砂料、裸土沒有進行全部覆蓋的;

    4.進出場口沒有設置固定沖洗設施或雖有沖洗設施但對出場車輛沒有進行沖洗的。

    (二)拆遷工地沒有采取灑水壓塵措施的。

    (三)散流物料堆放場所沒有完全覆蓋的。

    (四)道路施工工地沒有采取揚塵控制措施的。

    (五)城市道路揚塵污染嚴重的。

    (六)渣土運輸車輛未按規(guī)定時間路線行駛、未進行密封覆蓋、沿途拋灑造成揚塵污染的。

    四、獎勵辦法

    對群眾舉報的揚塵污染問題,經(jīng)核查屬實的,由市財政對舉報人給予1000元至5000元獎勵,并對舉報人保密。

    五、獎勵規(guī)則

    (一)多人舉報同一事項的,只獎勵最早舉報者。(以舉報時間和電話記錄時間為準。)

    (二)多人聯(lián)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獎金平均分配。

    (三)一人同時舉報多種事項的,獎金分別計算。

    六、具體要求

    (一)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故意捏造事實,或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的,將依據(jù)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二)堅持保密守信的原則。市大氣污染防治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受理群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登記臺賬,并對舉報人的情況嚴格保密。

    七、舉報受理中心設在市環(huán)保局,由市環(huán)保局、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門聯(lián)合依法對舉報問題進行查處。

    八、本公告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市大氣污染防治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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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責任編輯 / 劉釗

  4. 審核 / 李俊杰 劉曉明
  5. 終審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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