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4日電(韋香惠)近日,河南新鄭市三中女教師在家上完網課后意外去世。其女兒稱,母親在去世前的網課直播中多次受到惡意干擾。11月2日下午,當地教育局發(fā)布情況通報稱,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
此前,據媒體報道,多地發(fā)生過“網課入侵”事件。律師表示,入侵網課、擾亂網課秩序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有可能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專家認為,這類現(xiàn)象背后的深層原因是有人利用部分學生及家長對上網課的不滿,煽動負面情緒,應當引起重視。
圖為新鄭市教育局發(fā)布的情況通報 圖片來源:微博@新鄭發(fā)布
“網課入侵”已在多地發(fā)生
“用各種惡劣下作的手段擾亂直播課堂秩序,不顧我媽媽的再三勸阻和維持紀律,前后通過語音辱罵、共享屏幕干擾課件投屏等多種方式再三刺激我媽媽,最終我媽媽情緒激動落淚退出了直播課堂。”
11月2日凌晨,一名網友在微博發(fā)文稱,其母親上網課時曾遭遇過網暴,并稱10月中旬受疫情影響,新鄭市所有高中改為線上直播上課,“也正是這個時候,逼死我媽媽的網絡暴力已經開始了”。
11月2日下午5時許,新鄭市教育局發(fā)布情況通報稱,10月28日,新鄭市第三中學教師劉韓博在家上完網課后意外離世。經公安機關調查反饋,排除刑事案件可能。針對網傳劉韓博老師遭遇網暴事件,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調查結果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不少學生在上網課過程中都遭遇過類似情況,也有人稱之為“網課爆破”。社交平臺上也可找到“網課爆破”“爆破組”“禁止網課”等社交小組,內容多樣、人數眾多,包括直播淫穢視頻、辱罵師生等。已有深圳、天津等地網警通過微博發(fā)聲,稱關注到了網課入侵的現(xiàn)象。
資料圖:圖文無關 駱云飛 攝
律師:“網課入侵”涉嫌尋釁滋事罪和侮辱罪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對中新網表示,根據相關解釋規(guī)定,“網絡空間”屬于“公共場所”,在網絡空間侮辱老師,擾亂教學秩序,屬于擾亂公共秩序,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他提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尋釁滋事的行為包括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擅自進入網課房間,擾亂網課秩序,擾亂會議秩序,且造成嚴重后果,就構成該罪。”
“還有可能構成侮辱罪。”付建表示,在網絡公共環(huán)境中,擅自加入課堂,公然侮辱老師,已經構成“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即使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依然違法,仍可按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應當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散布淫穢色情視頻可能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應當依法追究傳播者的刑事責任。
此外,付建提到,如果因為平臺出現(xiàn)漏洞,或沒有履行監(jiān)管職責,造成他人擾亂課堂秩序的,平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付建提醒,老師和學生應當妥善保存課堂會議號以及密碼,避免泄露被惡意入侵。如果遭遇網絡入侵,應當及時結束課堂,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由警方通過技術手段追蹤到不法分子。對于遭受的人身損害,可以要求不法分子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資料圖:圖文無關 李佩珊 攝
專家:關注“網課入侵”背后的深層原因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對中新網表示,談到“網課入侵”“網課爆破”的深層次原因之一,是長期上網課的學生和家長產生了負面情緒,這些被不法分子利用,煽動對網課進行“爆破”。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一些身份疑似是學生的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fā)布網課會議號碼、密碼或者鏈接,希望與課堂無關的網友也加入網絡課堂。有的網友甚至直言這樣做是因為不滿老師。
還有人組建相關QQ群,在群聊中稱自己輟學或者暫時無課,試圖搞惡作劇,并且無視自己的行為對其他學生造成了不良影響。
熊丙奇表示,網課有其突破時間與空間限制的優(yōu)勢,但不能成為教育的主體。“能不停線下課就不要停,否則會影響教學質量。”
據了解,早在2020年初,公安部網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就曾發(fā)文強調網課安全,并開展網課平臺違法有害信息清理專項行動,在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站“我要舉報”功能模塊中設置“中小學網課”類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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