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牛潔
本報訊日前,《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持續(xù)規(guī)范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發(fā)(以下簡稱《通知》),除了提到“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還進一步強調了相關標準——選用校服、更換校服,家長同意率均需達80%以上。
《意見》提到,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tǒng)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如選用校服,首先須向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fā)放“統(tǒng)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tǒng)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
其次,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
此外,學校應充分考慮當?shù)厣鐣?jīng)濟發(fā)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jīng)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shù),提倡一校一款。
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guī)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jīng)選用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舊款校服可穿至畢業(yè)。
《意見》中還提到了“黑名單”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制定校服管理實施辦法或細則,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
免責聲明: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wǎng)、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wǎng)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wǎng)原創(chuàng)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cokin-filiter.com.cn/showinfo-252-294335-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責任編輯 / 劉潔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