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有群演有主角 16人組團騙婚“栽了”
詐騙團伙分別扮演出嫁女、媒人、親屬等角色,以結婚之名行詐騙之實,瘋狂斂財20萬余元。日前,重慶市潼南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多人詐騙案,以詐騙罪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等16人拘役或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四年十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3000元至10000元。
已婚婦女李某,無穩(wěn)定收入,產生了通過假結婚來騙取錢財?shù)哪铑^,開始了組團騙婚的“事業(yè)”。
李某化名“李玉”,與被害人范某相親。經媒人“點撥”,范某主動奉上400元至1200元金額不等的紅包作為見面禮。交往數(shù)日后,李某安排黃某等人扮演自己的父親、母親、大姐等親屬,以看家、訂婚的名義,分別從范某處騙取現(xiàn)金8000元、10000元。李某還以懷孕為由,向范某索要現(xiàn)金15000元。李某每次拿到錢后就和假親屬按照參與的環(huán)節(jié)按比例分錢。事后,為甩掉范某,李某故意和范某發(fā)生爭吵,以各種理由拒絕與范某繼續(xù)交往,或提出購房、買車等要求,讓范某知難而退,自愿分手。
2017年12月至2019年2月期間,李某先后化名“李玉”“李小燕”“李婷”等,安排黃某等15人冒充媒人或親屬,與范某等9名被害人進行“婚戀”。該團伙在見面、看家、訂婚、結婚等婚俗環(huán)節(jié)中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達20余萬元。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后,以李某為首的詐騙團伙成員相繼落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等16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到案后的認罪態(tài)度,依法作出前述判決。(記者 戰(zhàn)海峰 通訊員 吉全)
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原創(chuàng)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cokin-filiter.com.cn/fazhi/show-124-266302-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