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辦公,如何實現(xiàn)“兩全其美”?
新一輪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盡快遏制疫情傳播風險,不少地區(qū)倡導居家辦公。5月23日,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新聞發(fā)布會就進一步規(guī)范疫情期間居家辦公管理作出規(guī)定,要求人力資源部門、勞動仲裁機構、各級工會進一步加大對企業(yè)用工管理的指導,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等相關問題。
居家辦公既能節(jié)省通勤時間,又能靈活安排一天的工作和生活,對于很多上班族來說本是件好事。但是,有的企業(yè)以績效考核不便為由單方降薪,有的企業(yè)變工作“8小時在線”為“24小時在線”,有的企業(yè)推出不合理的考勤制度……為了厘清居家辦公期間的一些法律問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實現(xiàn)勞動者居家與辦公“兩全其美”,記者采訪了多位勞動者、公司管理者和相關專家。
工作量認定不一致,企業(yè)能否單方降薪?
居家辦公的第3天,陳潔收到了公司降薪30%的通知。
在北京從事互聯(lián)網(wǎng)營銷的陳潔,5月初收到公司居家辦公的通知。3天后,公司再次下發(fā)通知,將工資整體下調30%。陳潔的月薪為1萬元左右,降薪后在7000元左右,她認為自己的工作量較居家辦公之前并無太大變化。
作為一名公司管理者,楊誠認為,居家辦公期間難以對職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狀態(tài)進行考核。楊誠在北京經(jīng)營一家家裝設計公司,受疫情影響,公司4月底開始居家辦公。他表示,如果居家辦公的狀態(tài)一直持續(xù),他將考慮與員工協(xié)商降薪事宜。
勞動者和企業(yè)對居家辦公的工作量認定不一致。那么,企業(yè)是否可以以此為由單方面降低勞動者薪資呢?
“無論居家辦公還是到單位上班,只要勞動者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便能獲得相應報酬。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可能出現(xiàn)財務困難,這時應與勞動者協(xié)商,通過民主程序進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以降薪。否則,用人單位單方面降低勞動者薪資屬于違法行為。”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張濤說。
對于楊誠提及的“難以對居家辦公職工進行考核”,上海市總工會法律顧問、上海七方律師事務所主任李華平建議,在居家辦公情況下,用人單位的考勤方式可以更靈活,例如以勞動者完成的工作內容進行相應的績效考核。
工作長時間“在線”,加班費怎么算?
趙陽是北京一家保險公司的保險規(guī)劃師。居家辦公以后,他每天7點30分起床、洗漱、吃早餐,8點30分在工作群里打卡后,就是視頻會議和各項工作的對接,一直要忙到晚上八九點才能結束工作。
“原以為居家辦公會自由寬松一些,沒想到成了24小時在線。”趙陽說。
“24小時在線”帶來的一個問題便是“居家辦公期間能否主張加班費以及如何認定”。
張濤認為,法律對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并未區(qū)分工作場所。因此,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居家辦公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勞動者可以主張加班費。但是,居家辦公比較靈活,加班時間難以確定,因此,勞動者在加班之前應與用人單位提前確認。
北京會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建波則表示,居家辦公期間雙方均是線上交流,勞動者比較容易留存加班證據(jù)。但是從調查反饋看,部分用人單位認為居家辦公期間,勞動者在工作時間難免從事家務或其他私事,事實與法律證據(jù)之間可能存在不一致,需從法律源頭對“居家辦公加班費如何認定”進行明確。
趙陽則希望公司能明確一些管理細則,比如居家辦公的上下班時間,或者根據(jù)工作量適當認定加班報酬,而不是把居家辦公時的加班視作理所當然。
每5分鐘抓拍監(jiān)控,勞動者隱私權如何保護?
隔著電腦手機屏幕,不少公司高管或負責人常常會覺得沒有安全感——職工畢竟不在視線范圍內,如果不夠自律,拿著工資在家“摸魚”怎么辦?
記者采訪了解到,近來,一些企業(yè)為防止職工在居家辦公期間“摸魚”而發(fā)明的管理方式屢見不鮮:“監(jiān)控軟件每5分鐘自動截屏一次,一天抓拍截屏少于89次即算曠工”“全天讓會議軟件處于開啟狀態(tài)并打開攝像頭,1小時內未回復工作消息或未按時參加遠程會議做當日缺勤處理”“周報變日報,精確到每小時做了什么”……五花八門的線上考勤制度讓不少勞動者心生抵觸。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保全表示,通過頻繁抓拍來“監(jiān)視”職工,沒有考慮職工上洗手間、喝茶倒水等人體基本生理需求,是不合理的。另外,高頻率抓拍也可能侵犯到職工的生活隱私與個人信息,涉嫌違法。
“企業(yè)在制定居家辦公的管理制度時要注意合理、合法、合情。” 楊保全建議,可以通過職工完成工作的時間效率、成果質量,對職工居家辦公的工作進行管理。另外,企業(yè)在制定居家辦公考核制度時要征詢職工的意見,或與工會協(xié)商,通過民主程序確定并進行公示。
關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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