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關鍵少數(shù)”成為遵守黨規(guī)國法的模范
——推動新時代各級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述評
本報記者 張 洋 張 璁 亓玉昆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肪o緊圍繞“應知應會”這一重要要求,創(chuàng)新性引入清單制度,進一步推動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走深走實。
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國理政,關鍵在人。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級領導干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紀守法、捍衛(wèi)法治、厲行法治、依法辦事,帶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共同譜寫全面依法治國新篇章。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發(fā)揮領導干部示范帶頭作用,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中共中央印發(fā)的《法治中國建設規(guī)劃(2020—2025年)》也明確要求,“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guī)清單制度,推動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意見》提出了總體要求,劃出了學習重點,明確了工作措施。新征程上,把《意見》貫徹落實好,必將進一步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增強法治觀念、提升法治思維能力,積極做遵守黨規(guī)國法的模范,確保全面依法治國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實踐者
“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只有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早在2015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明確指出,“之前,我們通常提的是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在準備這次講話時,我反復考慮,覺得應該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為領導干部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yǎng),首先要解決好尊法問題。”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對領導干部的法治素養(yǎng),從其踏入干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開始抓,教育引導他們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
“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如今,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進行憲法宣誓成為常態(tài),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依法履行職務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不斷增強。
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guī)矩。黨的十八大以來,每一次黨章的修改,都凝聚著全黨的智慧和心血,凝結著黨在理論創(chuàng)新、實踐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上的新成果。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牢記初心使命,錘煉堅強黨性。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為進一步推動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各地各部門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機制。比如,通過述法機制,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和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每年都要曬一曬法治建設“成績單”,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不斷壓緊壓實。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也在不斷完善,“告官能見官、出庭又出聲”的場景已不鮮見。很多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一堂深刻的法治課。坐上被告席、與當事人對簿公堂,內心里提醒自己要時時處處敬畏法律、遵紀守法。
…………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時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最重要的是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真學真懂真信真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提出一系列重要舉措,引領保障黨和國家事業(yè)取得歷史性成就、發(fā)生歷史性變革。這極大地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尊崇法治、厲行法治,自覺把黨規(guī)國法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經過實踐檢驗、富有實踐偉力的強大武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肖立輝說,《意見》明確提出“把學習掌握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要必修課程”。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持續(xù)在深化內化轉化上下功夫,從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wěn)思想之舵,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實踐者。
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諄諄告誡領導干部,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我們的黨政領導干部都應該成為復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崗位工作都要具備基本的知識體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組成部分。”
“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guī)定我們怎么用權,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而不能當‘法盲’。其實,很多事情黨紀國法都有明確規(guī)定,平時認真學一學、看一看,或者在做事情前認真查一查、看一看,就可以避免犯錯誤、走邪路。”
…………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如今,各級領導干部把學習黨規(guī)國法作為必修課,努力做到心中高懸法紀明鏡、手中緊握法紀戒尺,知曉為官做事尺度。
實踐中,各地各部門不斷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推進學習的常態(tài)化、長效化,如建立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把學習掌握黨內法規(guī)列入黨組織“三會一課”內容;把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納入黨校(行政學院)教學內容和領導干部任職培訓、在職培訓的必訓課程;搭建網(wǎng)絡課堂,制作“微課程”,實現(xiàn)“線上+線下”相結合;舉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法治理論知識考試,推行“日常學法、年度測法、提職考法”……
前不久,2023年“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法治宣講活動中央和國家機關專場報告會舉行,主講人以“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主題作了報告。據(jù)了解,領導干部是“雙百”活動的重要宣講對象,2022年全國共舉辦報告會8.6萬余場。
邁步新征程,各級領導干部應該學什么、怎么學,達到什么樣的學習效果?《意見》內容條分縷析,提出明確要求——
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統(tǒng)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習近平關于依規(guī)治黨論述摘編》,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
學習黨內法規(guī),包括認真學習黨章、黨的組織法規(guī)、黨的領導法規(guī)、黨的自身建設法規(guī)、黨的監(jiān)督保障法規(guī);
學習國家法律,包括認真學習憲法、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國家安全法、推動高質量發(fā)展相關法律、民法典、刑法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法律、與履職密切相關的其他法律。
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黨章意識,更加自覺地學習黨內法規(guī),用黨章黨規(guī)黨紀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帶頭遵紀守法、捍衛(wèi)法治,確保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學習的目的全在于運用,“應知應會”的關鍵在于“應會”,在于嚴格按規(guī)矩辦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正確行使權力,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各級領導干部的信念、決心、行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曾經,個別領導干部違規(guī)插手干預司法活動、執(zhí)紀執(zhí)法活動,“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亂象時有發(fā)生。
2015年3月18日,《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施行,明確了界限,劃出了紅線,有力引導各級領導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曾經,個別領導干部熱衷于“政績工程”“面子工程”,“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表態(tài)、拍屁股走人”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
2019年9月1日,《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施行。各地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努力確保依法決策、科學決策。
…………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領導干部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合一,自覺用法律厘清權力邊界,用法律約束權力行使。其間,一系列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也警示人們,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
如今,為確保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全國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均公布了權責清單。哪個部門有什么權、有多少權,如何正確用權、規(guī)范執(zhí)法……權責清單簡明實用、一目了然,“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理念入腦入心、見行見效。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領導干部不僅要做守法的規(guī)范,而且要按照黨規(guī)黨紀,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十多年來,各級領導干部始終把紀律規(guī)矩挺在前面,堅持依據(jù)黨內法規(guī)謀事、管人、用權,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保持忠誠干凈擔當。
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帶來的風氣巨變,正是有力印證。“會所中的歪風”“舌尖上的浪費”“車輪上的腐敗”等現(xiàn)象被堅決整治,嚴的基調、嚴的標準、嚴的氛圍不斷強化。各級領導干部心懷敬畏戒懼,自覺抵制“四風”,把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謹記在心,時刻自重自省,慎獨慎初慎微,越來越習慣在受監(jiān)督和被約束的環(huán)境中工作生活。
“權由法定,權依法使。領導干部必須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把權力運行的規(guī)矩立起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委書記余力說,“這次《意見》明確提出‘應知應會’。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加強學習,更要嚴格遵守,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huán)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斷增強,“凡屬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據(jù)”“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等理念深入人心、付諸實踐,法治中國建設開創(chuàng)新局面,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作用不斷彰顯。
“貫徹新發(fā)展理念,實現(xiàn)經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fā)展,必須堅持以法治為引領。”
今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數(shù)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guī)劃》,其中明確提出,“完善法律法規(guī)體系,加強立法統(tǒng)籌協(xié)調,研究制定數(shù)字領域立法規(guī)劃,及時按程序調整不適應數(shù)字化發(fā)展的法律制度。”
十多年來,各地各部門以法治化手段,破解發(fā)展中的難點堵點問題,保障新發(fā)展理念落地落實: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法律保護,激發(fā)全社會創(chuàng)新活力;開展區(qū)域協(xié)同立法,推進區(qū)域協(xié)調發(fā)展機制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推動綠色發(fā)展;制定修改外商投資法、對外貿易法等,為開放發(fā)展注入強大法治動力;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政策制度,有力促進共同富裕……
“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xiàn)代社會治理的基本手段。”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fā)展“楓橋經驗”20周年。在新時代偉大實踐中,“楓橋經驗”不斷豐富發(fā)展,其中一個鮮明特征就是更加彰顯法治思維。
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社會治安問題,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guī)解決矛盾糾紛,用心用情解決合理訴求,一批信訪積案成功化解;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扎實推進,敢于執(zhí)法、善于執(zhí)法,努力實現(xiàn)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通過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廣大人民群眾享有越來越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
“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這是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必須具備的素質本領。”江西省司法廳普法與依法治理處處長陳歡歡表示,體現(xiàn)到《意見》的貫徹落實中,各級領導干部要以更高的標準做到“應知應會”,不僅要遵紀守法、捍衛(wèi)法治,更要牢固樹立法治觀念,不斷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如今,根據(jù)《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正在分級分類制定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清單,把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學習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激勵機制……一系列舉措,持續(xù)推動學習往深里走、往實里走、往心里走,學習成果不斷地轉化為各級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自覺行動。
奉法者強則國強。
新征程上,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實踐者,帶頭尊規(guī)學規(guī)守規(guī)用規(guī),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帶動全社會遵紀守法、知法用法,必將不斷開創(chuàng)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為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貢獻更大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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