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體記者 侯恩世
近年來,上蔡縣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為民辦實事”活動主題,聚焦重點環(huán)節(jié),依法能動履職,真正將涉檢信訪問題預防在源頭、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推動“楓橋經驗”落地生根。
“檢察+民事調解”,傾心調解止紛爭
一紙判決書往往只能講法,不能同時講情講理。但調解可以借助其他專業(yè)人士,通過不同角度幫助當事人解開心結,排除不良情緒,引導當事人真正關注內心真正需求及共同利益,徹底幫助當事人解決糾紛。該院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充分發(fā)揮檢察一體化優(yōu)勢,結合工作實際,采取“檢察+民事調解”的辦案模式,力爭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
在該院辦理的一起鄰里耕地糾紛案中,當事人朱某和王某在撕扯爭執(zhí)過程中,朱某將王某推搡撞倒在地。經鑒定,王某左腳腳腕骨折,所受損傷已構成輕傷二級。案件發(fā)生后,雙方因積怨較深,經中間人多次協(xié)商也未能達成賠償諒解。
2023年3月該院受理案件后,承辦檢察官為幫助雙方實質性化解矛盾、達成諒解,積極踐行“檢察+民事調解”機制,力爭實質性化解雙方矛盾。在征詢朱某的賠償意愿后,承辦檢察官主動與當事人所在村的調解員取得聯(lián)系,走訪知情群眾,詳細了解雙方矛盾的起因、經過。從法、理、情的角度,耐心細致地多次與被害人及其親友溝通,幫助其解開心結。
經過檢察官和民調員的不懈努力,被害人王某終于接受了犯罪嫌疑人朱某的道歉和賠償。在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調解員、村委負責人的見證下,達成和解,簽署了刑事和解協(xié)議書。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檢察+簡易聽證”,多角度化解矛盾
簡易聽證有助于盡快給予信訪人滿意的答復,通過釋法說理讓信訪人消除疑慮、息訴罷訪。該院嚴格落實首次信訪領導包案辦理制度,全面推行“檢察長接訪+簡易公開聽證”模式,及時引入聽證員、值班律師、人民監(jiān)督員等開展簡易公開聽證,從不同角度把案件分析透徹,將道理解釋清楚,努力把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有效解決在當地。
在該院辦理的張某正故意傷害案中,2023年1月張某正家停放在路邊的汽車被張某學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碰到,雙方因此發(fā)生爭執(zhí),張某正對張某學實施毆打并致其輕傷二級。檢察官經了解,得知雙方當事人早有隔閡,此次車輛被碰事件只是矛盾升級的導火索。為避免激化矛盾,檢察官和民調員多次對當事人進行調解、釋法說理,雙方達成和解。但由于對處理過程和理由的不理解,當事人張某學的家人來到該院,表示對案件處理結果存疑。
隨后該院領導對該案包案辦理,當面聽取信訪人意見,并審查原案卷宗,詢問承辦人,了解情況并征得信訪人同意后,決定舉行簡易公開聽證。聽證會上,檢察官、聽證員等從不同視角進行“釋法”“說理”“評議”,信訪人通過聽證會,消除了對檢察機關的誤解,當場表示對檢察機關辦案人員不再有意見。且兩家多年的積怨得以消除,表示以后不再因此信訪。
“檢察+司法救助”,解群眾急難愁盼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頭牽著百姓疾苦,一頭系著司法關愛”的暖心工程,不僅是對因案致貧家庭給予的物資救助,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心靈慰藉。該院在辦理案件時,結合具體案情,綜合利用登門拜訪,上門進行法律服務,緩解對立情緒,找準真正訴求與解決生活困難共同推進,對于確有困難的,及時開展司法救助,助力解難紓困。
在該院辦理的司某故意傷害案中,司某因建新房留窗戶問題,與鄰居發(fā)生沖突,雙方廝打到了一起,造成司某和其家人受傷,經鑒定為輕傷二級。
2023年1月法院一審判決后,賠償款并未達到司某內心的期待值,司某便多次進行信訪。該院檢察官通過實地走訪調查,上門了解情況,綜合考慮到司某和妻子二人年事已高,且都患有殘疾和重癥慢性疾病,還是村里建檔立卡戶,家庭生活困難,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為其爭取五千元的救助金,解決司某實際困難,實現(xiàn)了息訴罷訪。
上蔡縣人民檢察院將持續(xù)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源頭治理和前端化解,持續(xù)提升工作規(guī)范化水平和一體化履職能力,以控申工作高質量發(fā)展助力和服務檢察工作現(xiàn)代化,以實實在在的辦案成效,努力答好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答卷。(編輯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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