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鑫
日前,廣東警方偵破一宗有害培訓案件。新華社記者了解到,一個兜售所謂“靈魂溝通服務”的有害培訓組織,引進境外歪理邪說,通過灌輸偽科學內(nèi)容等手段對其成員實施精神控制,非法斂財6300多萬元,不僅直接危害群眾人身財產(chǎn)安全,也嚴重破壞了法律秩序與社會穩(wěn)定。
恐嚇“圍獵”學員 致多人精神失常 甚至因貽誤病情死亡
2017年8月24日19點多,北京吳女士在佛山恩多恩心理咨詢公司接受“心理咨詢”時突然昏倒,搶救無效死亡。
調(diào)查此事時,相關人員反復提及的“心靈溝通治療肉體疾病”“與前世靈魂對話”等不尋常信息引起了佛山警方的注意。
佛山警方現(xiàn)場查處“恩多恩”公司員工辦公點
經(jīng)查,佛山恩多恩公司是鼓吹“唯識深層溝通”邪說者在我國境內(nèi)的總中心,實際控制人名叫吳電。該邪說源自境外,近年來在境內(nèi)興起,主要是將心理學、催眠術、部分宗教理論、量子力學之中的一些概念、理論胡亂剪裁拼接而成的“大雜燴”。其鼓吹者宣稱人通過深層溝通能與靈魂對話,既能“回溯前世心靈”,也能“前進未來心靈”,進而“解開靈魂密碼,重建生命程序”。
廣東省委宣傳部工作人員陳超英告訴記者,該邪說把人生苦惱、身體疾病,說成是“來自心靈深處的‘業(yè)障’”,要想消除就必須按照“科學有效的懺悔技術”去做,其實就是被溝通師催眠惡意誘導。
學員邵女士告訴記者,溝通師會告訴學員,不消除“業(yè)障”就會“影響財運”“被亡靈跟著一輩子”,散布恐懼與焦慮逐步將學員拖入陷阱。
“這種精神鉗制法,會讓被溝通者在強大的心理壓力下落入精心編織的陷阱,從而對他們的歪理邪說深信不疑。”陳超英表示,一定時間后,受害人依靠自身力量很難擺脫控制。
記者了解到,該組織學員中有多人精神失常,甚至因貽誤病情死亡。
有學員家屬反映,家人上了“深層溝通”培訓課后產(chǎn)生了嚴重的自殺傾向。重慶一家分中心學員在接受“溝通”兩次后精神失常被送住院。
有在場員工反映,所謂“溝通師”在吳女士發(fā)病時不僅沒中斷“溝通”將其及時送醫(yī),反而仍在一旁“念念有詞”地“溝通”。此后,吳女士搶救無效死亡。
“這些學員或多或少都有心理問題,該組織一味灌輸‘前世業(yè)障’說,耽誤了真實病情。”佛山市第三人民醫(yī)院的一位精神病科醫(yī)生說。
詐騙+傳銷:一張光盤賣10萬元 有學員變賣家產(chǎn)債臺高筑
辦案民警表示,吳電一伙人對學員進行精神控制瘋狂斂財,為此設計了一套“精準營銷”體系,有目標、有步驟地吸收和篩選“圍獵”對象。
第一步,在學校、幼兒園等地方組織所謂的公益講座和親子營活動,通過讓家長填寫問卷的方式套出信息,篩選下手對象。
“參加培訓的學員,多是被感情、親子關系所困擾的中年女性。”吳電說,她們時常被情緒問題困擾,又不愿看心理醫(yī)生,“深層溝通正好滿足這種需求,而且幌子很時髦,誘惑力強。”
第二步,向目標人員推薦免費的試聽課程,反復對學員進行催眠和精神控制,連哄帶嚇地讓其上鉤。
第三步,學員在親子關系公益講座、重點輔導、一對一輔導等方式中被不法分子逐步深入個人生活與精神世界。不法分子通過在課程設計上投其所好,不斷加深與學員接觸,加重對其控制,使學員無法脫身。
“恩多恩”公司培訓班現(xiàn)場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學員完成課程一般要花費10萬元,且該組織還會不定期地組織財富班、精進營、親子班等培訓項目,費用更加昂貴。培訓中向?qū)W員攤派的圖書、音像制品等均價格不菲,往往一盒光碟售價就10萬元。記者了解到,部分學員為此變賣家產(chǎn)、透支信用卡,最后債臺高筑、無以為繼。
該組織還設置了一套“普通學員——溝通師——分中心負責人”的“進階”路徑,學員修滿學分后考核合格可以成為公司認證的“溝通師”,再交一筆十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的加盟費,便可設立分中心。此后,每年要向總中心輸送10名學員才能返利,所得利潤與佛山總中心、境外總部按4:2:4比例分成。
“這與傳統(tǒng)的傳銷模式異曲同工,就是通過發(fā)展下線達到層層捆綁、斂財?shù)哪康摹?rdquo;辦案民警說,短短數(shù)年間佛山恩多恩公司便在全國24個省區(qū)市開設了57個分中心,非法斂財6300多萬元。
多部門齊抓共管 加強打擊有害培訓社會毒瘤
近年來,部分培訓機構、信息咨詢公司等打著“心靈溝通”“領導力培訓”“突破自我”等幌子,開展有害培訓,侵害公眾合法權益,引發(fā)種種社會問題。
“此類機構利用病毒式傳播手段,鼓吹‘偽科學、真迷信’內(nèi)容,對學員進行精神控制。”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朱俊強說,“如果任由此類組織活動,不僅對正常的社會秩序產(chǎn)生嚴重沖擊,還可能嚴重削弱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多位受訪專家指出,雖然有關部門堅持對有害培訓進行專項整治,但仍有部分組織依靠“頻繁更換馬甲”等伎倆成功逃避打擊,繼續(xù)斂財害人。專家建議,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齊抓共管、綜合施策,將進入市場的培訓機構納入常態(tài)化監(jiān)管,切實摸清底數(shù),堅持“冒頭就打”,防止其坐大成勢。
專家還建議,發(fā)揮基層網(wǎng)格化治理作用,明確轄區(qū)內(nèi)的線下培訓活動應向社區(qū)、治安部門報備,特別是應要求學校、酒店等場所提高警惕,切實承擔社會責任,不讓打著公益講座、公司團建等旗號的有害培訓有可乘之機?;鶎咏M織還應加強辨別有害培訓相關知識的公共宣傳教育,讓有害培訓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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