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從2021年9月1日開始,2015年3月1日起注冊登記的貨車、重中型掛車在安全檢驗時實行空車質量檢測。
也就是說,在用貨車空車質量將成為年檢的必檢項目,空車質量與注冊登記時記載的整備質量技術參數(shù)相比,誤差超過相應標準的車輛不能通過年檢。根據(jù)國家標準要求,誤差標準應滿足:重中型貨車、重中型掛車不超過±10%或±500kg,輕微型貨車不超過±10%或±200kg,且輕型貨車的空車質量應小于4500kg。從9月1日起,全國所有機動車安檢機構將開始對貨車、掛車類在用車輛的空車質量檢驗,空車質量不合格的將無法通過年檢。
目前市面上部分輕型貨車存在“大噸小標”、“非法改裝”等問題,造成空車質量超出國標規(guī)定的誤差范圍,尤其是輕型自卸貨車、輕型倉柵式貨車等車型較多。輕型貨車“大噸小標”通常指的是大噸位的貨車,卻標注小噸位,即貨車實際整備質量高于《機動車出廠合格證》記載的整備質量。生產廠家為迎合市場需求,生產銷售具有大功率發(fā)動機、重載型底盤、厚鋼板加強貨廂的車輛,甚至向銷售商提供沒有車廂的二類底盤,并提供整車“合格證”,以方便用戶改裝。更有的廠家公然打出“輕卡10噸王”的廣告吸引客戶,嚴重影響貨運市場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輕型貨車超載會使車輛長期處于超負荷狀態(tài),操縱性變差,導致車輛制動性、動力性和穩(wěn)定性下降,同時加劇車輛傳動軸、半軸、車橋、輪胎等部件的磨損,整體使用壽命縮短。載質量過大還容易導致輪胎因負荷過重而變形,引發(fā)爆胎、偏駛、制動失靈、側翻等,造成交通事故。
面對新國標的實施,駐馬店交警建議廣大車主應及時聯(lián)系銷售企業(yè)對車輛進行整改,降低車重至合格標準,無法整改的應與銷售企業(yè)溝通進行換車處理。
貨車銷售企業(yè)更應守住安全底線,不應一味迎合市場需要銷售超標車輛或僅銷售汽車底盤,甚至主動委托不具有改裝資質的貨廂企業(yè)定制違規(guī)車廂,為車輛購買者超載違法行為預留空間。一旦發(fā)生事故,交通事故倒查追責機制一定會讓違法行為付出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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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劉潔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