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代駕”要擔責
交警:實際駕駛人有義務確保行車及車內人員安全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李倩 楊海 記者 郭一鵬) 酒后找“代駕”已經成為眾多駕駛人的生活習慣之一,不過,“代駕”也有風險哦,產生了交通違法行為需要擔責。
戴先生跟朋友聚會時喝了酒,于是通過平臺找了一名“代駕”。因為戴先生電話號碼變更后沒有及時登記報備,半個月后,車檢時才發(fā)現有一起闖紅燈的電子曝光沒有處理,違法地點是湖山路科寧路路口。戴先生回憶一番后,應該是“代駕”所為,于是他聯系上當時的“代駕”司機,對方表示時間過去這么久,且沒有明確證據,拒絕負責。
戴先生無奈向“代駕”服務平臺投訴,平臺答復,若代駕期間發(fā)生交通違法,車主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撥打客服電話,并提供確切的代駕違法時的照片,平臺確認無誤后,該違法行為產生的記分及罰款應由“代駕”司機承擔。因為闖紅燈抓拍的是車尾,沒有拍到駕駛人,戴先生便通過12345熱線向所屬轄區(qū)高新區(qū)中隊求助。交警接報后調取沿線卡口視頻,找到了一張當時“代駕”司機開車的高清照片,最終確認了違法人,該起曝光由“代駕”承擔。
而在滬寧高速馬群公安檢查站,交警發(fā)現一輛黑色SUV有超員嫌疑,隨即將其攔停。經核查,該車荷載5人,實載6人,超員1人。經了解,駕駛員王某是位“代駕”,到達接單地點后,他看到車上有人下來有人上去,而他也沒有對車上乘客人數進行清點便駕車出發(fā)。
隨后,交警對王某進行了批評和教育,依法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
王某還一臉委屈,稱自己只是“代駕”,這個處罰為啥要他來扛?對此,交警告知,依據法律規(guī)定,須對實際駕駛人進行處罰,作為“代駕”,也有確保行車及車內人員安全的責任與義務。(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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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詹云清